伯安財經資訊:作為今年全國兩會的一項重要議題,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3月15日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以下簡稱《外商投資法》)。這一法律的順利通過傳達中國堅持擴大對外開放的決心和積極努力,尤其是在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的背景下,將進一步提升中國市場對外資的吸引力,增強投資者信心。
《外商投資法》分為6章,包括總則、投資促進、投資保護、投資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共42條。總則部分明確“國家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取消了逐案審批制管理模式,體現了我國外商投資管理體制的根本性變革。該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正式取代實施多年的“外資三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成為我國利用外資的基礎性法律。
《外商投資法》是我國擴大對外開放政策思路的延續,并將在全球層面促進貿易投資發展。有關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年底,中國已累計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約96萬家,去年實際使用外資1349.7億美元,位居世界第二。據商務部最新消息,今年1-2月全國新設立外商投資企業6509家,實際使用外資1471.1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5.5%(折216.9億美元,同比增長3.0%)。這表明中國堅持的開放政策得到國際社會的積極響應。
而另一個形成鮮明對比的數據是,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今年1月份發布的《全球投資趨勢監測報告》顯示,全球外國直接投資過去3年持續下滑,2018年已跌至國際金融危機后的最低水平。顯然,中國將繼續成為對外資吸引力最強的發展中經濟體,不僅因為內在經濟的活力和吸引力,還有開放和包容的政策決策。尤其在貿易保護主義和反全球化情緒抬頭之際,這部法律的通過和實施將為外商投資提供更多增加透明度、促進平等機會和增強投資信心的機制,并最終將在全球層面促進貿易投資發展,為在國際社會構建開放型世界經濟的努力樹立典范。
《外商投資法》多角度強化外商投資權益保護,促進投資便利。該法設有投資保護專章,8項條款,在知識產權方面該法明確,保護知識產權權利人和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強制轉讓技術,建立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制等。同時,該法明確,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適用國家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國家建立健全外商投資服務體系;國家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標準制定工作、通過公平競爭參與政府采購等。這些條款設計直面外資最關切的內容,打消外商投資顧慮,營造公平競爭環境,增強投資環境的透明度,有利于提升投資信心。
此外,《外商投資法》明確,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依法通過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債券等證券和其他方式進行融資。這一方面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了融資方面的便利條件,使之更安心地在中國境內發展,另一方面也為國內資本市場引進新生力量,增加投資標的,豐富資本市場的內涵。
總體而言,《外商投資法》完成立法,為外商投資平等參與中國經濟建設和競爭提供了保障,將推動外資企業把最先進、最具競爭力的技術投放中國市場,也將激發內資企業釋放出更多活力,共同推動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更高層面上,這一法律彰顯中國堅持對外開放、推動全球化互利共贏的堅定決心,并將為世界經濟發展注入新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