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記者 馬媛)記者從北京市金融局獲悉,因未能按期完成整改工作,北京26家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作廢。在未獲得新的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前,不得開展此業務。
據北京市金融局網站5月3日刊登的公告顯示,中易安房地產擔保有限公司等26家融資性擔保公司因未能完成其承諾的整改工作,目前達不到《北京市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京金融[2010]94號)要求,根據相關規定上述公司所獲1年期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已過期作廢。
這意味著北京市將有近四分之一的融資性擔保公司暫停開展融資性擔保業務。2011年7月19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發布已獲經營許可證的融資性擔保機構名單的通告顯示,已獲經營許可證的融資性擔保機構達113家。其中,獲得5年期經營許可證的融資性擔保機構為56家,1年期經營許可證為57家。
金融局相關負責人對記者稱,今年3月前,金融局聯合了相關機構對于1(年期)轉5(年期)的擔保公司進行集中檢查。截至到今年3月31日,1年期經營許可證到期,上述26家企業仍未符合銀監會暫行管理辦法規定的審慎性指標。“有的自動退出,有面臨銀行擠兌,還有整改不到位的。一些指標超標很厲害,但是給了他一年的時間。還是能力不夠強,沒法收回或者調整。”他說。
他表示,這些企業存在資本金大比例投資,資本金股東占用等情況。個別企業,單筆業務超過了凈資產的10%。令其整改后,還是收不回。全國其他省市也面臨上述問題。在市場情況不好,銀行授信緊張的情況下,可以做其他業務。
一家許可證作廢的擔保公司總經理對記者稱,因業務集中度過高,沒有滿足“單一客戶擔保額不能超過凈資產10%的監管要求”。金融局不再續期。《暫行辦法》二十七條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對單個被擔保人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0%,
不過,他樂觀的表示,雖然跟合作銀行暫停了擔保業務,其他業務還繼續,因此,經營上沒有太大影響,“沒有牌照也挺好的,不用(向監管部門)報這些東西了,本來我們擔保收費占業務比例很少,今后將著重開展其他中間業務。”
2011年3月31日,監管部門對尚未達到監管要求的擔保公司發放了1年期經營許可證。并定期檢查其整改情況。整改后達到監管要求的,換發有效期為5年的經營許可證;經整改后仍未達到監管要求的,暫停其融資性擔保新業務的開展。
上述負責人對記者表示,目前,金融局正在對五年期經營許可證融資性擔保公司資本金狀況進行核查。將在5月底、6月初發布一個關于中擔的處理意見。現在處于征求意見階段。
今年年初因資金鏈斷裂爆發危機的中擔,是一家擁有5年經營許可證的公司,許可證有效期到2016年3月31日。據多方證實,中擔5月3日已經正式向北京市金融局提交了《關于停業和進入破產程序的申請》,正等待有關部門批復。
中擔原留守員工證實,五一過后,中擔已經沒有工作人員辦公了,一方面,債權人情緒激動,影響公司正常辦公,另一方面,中擔已經不能支付員工工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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